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6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时间:9月5日至9月20日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四、学生上交纸质材料
1、系统审核申请表原件(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系统审核申请表);
2、人工审核申请表原件(需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章);
3、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本人所在户口本三页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户主页、持证人所有页);
5、社保卡复印件和社保卡激活证明(对应社保卡的银行办理业务小票)。
6、贫困材料复印件(按自己申报条件选择下列符合的要求交材料)
(1)以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的同学交(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4-2025年有效《贷款合同》正、反面复印件);
(2)以低保申报的同学交(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盖章页、家庭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3)以残疾毕业生申报的同学交(毕业生本人持有的残疾证复印件);
(4)以建档立卡申报的同学交(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
(5)以特困人员申报的同学交(特困人员证明或县级民政局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科朱老师,咨询电话:0394-6113666;咨询地址:行政楼305招生就业科办公室。
注意事项:
见附件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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