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文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豫政办(2023] 17号)有关要求,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申领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4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回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须持有2022— 2023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巳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或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e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巳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关于社保卡办理问题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二)学生上交纸质材料
1、系统审核申请表原件(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系统审核申请表);
2、人工审核申请表原件(需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章);
3、本人身份证(正 反)复印件;
4、本人所在户口本三页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户主页、持证人所有页);
5、社保卡复印件和社保卡激活证明(已经激活的交社保卡余额截图,刚激活的交银行社保卡开通小票)。
6、贫困材料复印件(按自己申报条件选择下列符合的要求交材料)
(1)以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的同学交(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2-2023年有效《贷款合同》正、反面复印件);
(2)以低保申报的同学交(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盖章页、家庭成员信息页复印件);
(3)以残疾毕业生申报的同学交(毕业生本人持有的残疾证复印件);
(4)以建档立卡申报的同学交(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
(5)以特困人员申报的同学交(特困人员证明或县级民政局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394-6113666 6113668 611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