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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招生就业处部门简介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及就业相关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招生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省高招委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核定的招生规模以及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招生专业介绍及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组建、培训、管理招生宣传干部队伍:参加有关机构及部门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

五接待考生及其家长,会各界来人或来函来电咨询和解答;

六、负责招生录取和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

七、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八、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清库工作;

九、负责招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

十、承办与高考招生相关的一切工作;

十一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组织评先表彰;开展招生工作调研;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二、统计上报毕业生基本情况,编制毕业生就业指导计划;收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做好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三、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综合反映情况。

四、负责学校就业网络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接受就业指导教育培训,规划学生就业指导课程;

六、负责毕业生生源,就业计划的管理及数据上报;

七、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八、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报到证》的审核、签发和管理;

九、负责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供需见面会及举办校园招聘会;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办理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手续;

十、建立用人单位资料库;

十一、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

十二、接待毕业生就业信访,处理遗留问题;

十三、负责组织评选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